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4年8月16日晚8时在成都市二环路南四段十一号迪康科研大楼迪康会议厅召开。公司董事长孙继林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和平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平连锁”)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在年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额度内向四川和平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和平医药”)长期采购药品。
    由于和平连锁与和平医药之间发生的药品购销交易属经常性关联交易,具有即时性、不确定性,价格随行就市、合同数量较多难以逐笔审核,公司力求通过制定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原则和精神、维护广大股东的正当权益,同时又有利于公司业务持续经营的解决方案,规范公司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为此,公司决定与关联方签订《药品长期购销框架协议》。关联交易双方通过此次交易可达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
    根据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孙继林、银海、刘明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毛道维先生、李航星先生、唐逸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均表示同意。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04?011号)。
    特此公告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