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22日以通讯方式向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07年6月28日在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迪康大道1号迪康医药开发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亲自出席董事八名,分别为曾雁鸣先生、孙继林先生、银海先生、刘明先生、尹华栋先生、李航星先生、唐逸先生,毛道维先生,董事曾鉴先生委托曾雁鸣先生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曾雁鸣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参与表决的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