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1年11月14日在 成都市高新区创业中心七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 会召集人赵正林先生主持,经过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以下方案: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向四 川迪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土地、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迪康药房连锁有限公 司利用募集资金向四川迪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房产、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 迪康长江制药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向四川迪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生物技术设 备及相关制备专利技术。监事会就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全过程进行了监督, 一致 认为:
    1、 本次资产收购有助于改善公司的经营环境,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2、 上述资产购买事宜均为关联交易, 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事 务所进行评估的评估价为作价依据,定价公平、公正、合理,程序规范, 没有发现内 幕交易,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3、 公司董事会在进行表决时履行了诚信义务, 公司关联董事按有关规定回避 了表决,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1年修订本)》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 审议通过了改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公司原监事吴毅先生辞去监事职务,提名邬炳友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
    邬炳友先生简历:
    男,汉族,1971年3月出生。四川轻化工学院毕业,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任职于 四川内江棉纺织厂、内江三株有限公司、四川蜀威会计师事务所;历任四川迪康科 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财务部部长助理、财务部部长。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O一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