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6月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会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6年7月18日上午10:00;
    2、会议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茶店龙府饭店;
    3、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
    (2)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
    上述二项议案已分别经2006年6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06年6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4、出席会议人员:
    (1)公司本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6年7月10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会议登记办法:
    (1)股东登记时,自然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请自愿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于2006年7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1号迪康医药开发中心四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1号迪康医药开发中心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4)其他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6、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1号迪康医药开发中心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蒋 黎 联系电话:028-87838250
    邮 编:611731 传 真:028-87838250
    附: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 联系电话:
    股东帐户号码: 身份证号:
    持股数: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或本人)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参加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个人股) (法人股)
    股票帐户号码: 股票帐户号码:
    持股数: 持股数:
    委托人姓名: 法人单位盖章: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六月九日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毛道维为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9日于成都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航星为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9日于成都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唐逸为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9日于成都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毛道维,作为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毛道维
    2006年6月9日于成都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航星,作为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李航星
    2006年6月9日于成都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唐逸,作为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唐逸
    2006年6月9日于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