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京会兴审字第291号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拥有的B区结存的34.36亩土地账面开发成本进行专项审计。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会计资料是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开发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开发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994年12月北京市人民政府以京政地字(1994)302号文批复同意北京吉祥工业区(北京空港工业开发区的前身,下同)B区一期建设用地66.4504公顷的请示;1997年3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又以京政地(1997)062号文批复同意北京吉祥工业区B区二期建设用地62.7334公顷(其中代征市政用地9.7667公顷)的请示。北京吉祥工业区将批复的B区建设用地共计129.1838公顷(19,377.57亩)土地的征地、拆迁和开发工作全部委托给开发公司办理。
    2000年3月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开发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其他四家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了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按照当时股权设置方案,开发公司将B区一、二期正在开发的建设用地,按当时实际成本投入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287.58亩(19.17公顷)。
    开发公司开发的B区一、二期土地经过转让和向股份公司投资后,现结存 34.36亩拟以账面结存成本转让给股份公司。
    二、B区一、二期土地开发总成本及项目构成
    经审计核实,开发公司对B区一、二期土地开发总成本共计150,126,040.07元,共开发建设用地126.91公顷(1,903.69亩),每亩成本为78,860.55元。相关土地开发成本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土 1 吉祥庄 1,135,391.00 地 2 后沙峪 8,145,327.00 征 3 火神营 1,162,000.00 用 4 喇苏营 1,253,400.00 及 5 铁匠营 656,000.00 拆 6 东庄村 1,808,000.00 迁 7 前沙峪 607,960.00 补 8 其他 8,952,258.73 偿 合计 23,720,336.73 费 1 道路 28,385,924.82 基 2 雨污 30,637,077.52 础 3 供水 14,206,909.36 设 4 供电 22,255,562.01 施 5 通讯 1,408,376.73 费 6 供暖 24,927,577.81 7 绿化 4,009,138.52 8 燃气 575,136.57 合计 126,405,703.34 土地总成本(1,903.69亩) 150,126,040.07
    根据我们的审计,开发公司B区一、二期账面结存的34.36亩土地单位成本为78,860.55元,结存成本为2,709,648.50元。
    中国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胡毅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阜城门外大街2号 注册会计师:宋晓琴
    
万通新世界广场708室    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