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在公司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通知》,因此本次股东大会否决了第13、14、15、16个议案;
    ● 本次会议通过了公司第一大股东杭州士兰控股有限公司于本次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的第18、19、20、21四个临时提案;
    ● 本次会议没有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4月18日上午在杭州梅苑宾馆(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511号)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314003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5.0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梅宏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向东先生主持,大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131400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 审议通过《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31400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31400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 审议通过《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31400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131400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2005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同意131400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杭州士兰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131400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杭州士兰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131400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0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31400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审议通过《关于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的议案》;
    同意12834839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陈向东先生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与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的议案》;
    同意12834839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陈向东先生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12、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12538419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陈向东先生、罗华兵先生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13、审议未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反对0股;弃权131400300股。
    14、审议未通过《关于修改〈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反对0股;弃权131400300股。
    15、审议未通过《关于修改〈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反对0股;弃权131400300股。
    16、审议未通过《关于修改〈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反对0股;弃权131400300股。
    17、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131400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8、审议通过《按照相关通知要求修改<公司章程>的临时提案》;
    同意131400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9、审议通过《按照相关通知要求修改<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临时提案》;
    同意131400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0、审议通过《按照相关通知要求修改<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临时提案》;
    同意131400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1、审议通过《按照相关通知要求修改<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临时提案》;
    同意131400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独立董事曹增节先生代表公司五位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作了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梅宏为本次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