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4月6日接到第一大股东杭州士兰控股有限公司(占公司56.32%股份)《关于增加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申请》。根据近日中国证监会《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通知》(下称"《通知》")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通知》发布后的第一次股东大会上,按要求修改其公司章程。现杭州士兰控股有限公司提出按照《通知》要求修改公司章程等的四个临时提案。这四个临时提案是:
    1、按照相关通知要求修改《公司章程》的临时提案;
    2、按照相关通知要求修改《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临时提案;
    3、按照相关通知要求修改《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临时提案;
    4、按照相关通知要求修改《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临时提案。
    以上四个提案的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四项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已于2006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了《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原定于2006年4月18日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通知。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