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司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发布2004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发改高技[2005]1435号),本公司被列为"2004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为鼓励并推动重点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加快发展,本公司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10%的税率征收。
    2004年度,本公司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特此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