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司收到杭州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收管理局的《减免税(费)通知》([高新]地税通字[2003]第170号),本公司2003年度企业所得税享受高新与软件生产企业政策,减按7.5%征收。
    此外,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发布2003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本公司被列为“2003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
    特此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