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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59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项目:公司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2006-05-31 打印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贵研铂业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将获得1.4股的对价股份,云南锡业公司持有元江镍业98%的股权转让至本公司的相关法律手续已办理完毕。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权登记日:2006 年6月1日。

    4、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2006 年6月5日。公司股票该日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5、方案实施完毕,自2006 年6月5日起,股票简称由"贵研铂业"变更为"G 贵研",股票代码"600459"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贵研铂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5月15日在昆明市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的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采取"送股加无偿转让权益性资产"的组合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对价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46股,具体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股票对价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560万股贵研铂业的股票,流通股股东按其持有的贵研铂业流通股股数每10股获送1.4股。

    2、注入权益性资产

    本公司控股股东云南锡业公司向本公司无偿转让云锡元江镍业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元江镍业")98%的股权。元江镍业98%股权的注入可使贵研铂业的每股市场价值增加1.60元,以截止2006年3月31日贵研铂业股票前10个交易日收盘均价7.77元折算,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06股的对价安排。

    云南锡业公司持有元江镍业98%的股权转让至本公司的相关法律手续已办理完毕。

    (二)方案实施的内容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成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1.4股贵研铂业股票,同时本公司获得云南锡业公司无偿转让的元江镍业98%的股权。

    (三)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执行对价前                           执行对价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本次安排对价股份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云南锡业公司                         38,600,000         44.91                  3,600,000     35,000,000         40.72
    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2,300,000         2.676                    625,850      1,674,150          1.95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300,000         2.676                    625,850      1,674,150          1.95
    云南烟草兴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400,000         1.629                    380,952      1,019,048          1.19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技术开发交流中心        500,000         0.582                    136,055        363,945          0.42
    太原高科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400,000         0.465                    108,844        291,156          0.34
    昆明冶金研究院                          250,000         0.291                     68,027        181,973          0.21
    连云港华晶钾盐有限公司                  200,000         0.233                     54,422        145,578          0.17
    合计                                 45,950,000         53.46               5,600,000.00     40,350,000         46.95

    三、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和上市日

    1、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1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6月5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6月5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贵研",股票代码"600459"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3、社会公众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值配售而持有本所上市公司股份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具体实施办法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改革方案实施前                          改革方案实施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非流通股份           45,950,000         53.46%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40,350,000         46.95%
    国有法人股           45,350,000         52.76%           国有法人持股     39,913,266         46.44%
    社会法人股              600,000          0.70%           社会法人持股        436,734          0.51%
    流通股份             40,000,000         46.54%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45,600,000         53.05%
    流通A股              40,000,000         46.54%                流通A股     85,950,000           100%
    合计                 85,950,000           100%                   合计     85,950,000           100%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股东名称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云南锡业公司                                     35,000,000         Z+24个月   云锡公司持有贵研铂业的股份将自追加对
                                                                                   价条款失效或触发实施后十二个月内不
                                                                                   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其后十二个月内不上市
                                                                                   交易。在上述承诺期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
                                                                                   若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
                                                                                   出售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百分之十。
    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1,674,150         G+12个月                                                                                                                                                                     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674,150         G+12个月                                                                                                                                                                     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云南烟草兴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019,048         G+12个月                                                                                                                                                                     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技术开发交流中心                    363,945         G+12个月                                                                                                                                                                     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太原高科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291,156         G+12个月                                                                                                                                                                     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昆明冶金研究院                                      181,973         G+12个月                                                                                                                                                                     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连云港华晶钾盐有限公司                              145,578         G+12个月                                                                                                                                                                     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注:Z 为云南锡业公司追加对价条款失效日或触发实施日。G 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

    八、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二环核桃菁

    电话:0871-5123338 5133903

    传真:0871-5122422

    联系人:郭俊梅、李宜华

    电子信箱:gg@ipm.com.cn

    2、财务指标变化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本公司股本总额保持不变,以2005年净利润计算的每股收益保持不变,总资产、总负债、股东权益增加。

    九、备查文件

    1、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2、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表决结果公告

    3、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出具的《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4、 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为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5、 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为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6、 《云南省国资委关于明确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召开股东会议的批复》(云国资规划[2006]127号)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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