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07年4月10日上午九时以现场方式在时代新材工业园综合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人,代表股份95,15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56%,出席会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12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5,15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5,15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5,15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5,15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5,15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本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23,481,722.72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202,026.12元,分配2005年度股利8,514,800.00元,加上2005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47,347,237.15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464,959.69元。
    鉴于公司近年新产业项目所需的资金投入较大,同时为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同意2006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为:以公司2006年末总股本204,355,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分配10,217,76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48,247,199.69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0,840,9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5.47%,弃权票4,314,261股,反对票0股。
    七、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5,15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八、同意续聘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5,15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李荣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律师认为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