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转增2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每股转增0.2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5元(税后)
    ●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23日
    ●除权(除息)日:2006年6月26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6年6月27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6月30日
    本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06年5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6年5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现将2005年度分红派息和转增股本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以2005年12月31日总股本17029.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0.45元),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2股的比例转增股本。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现在的17029.6万股变更为20435.52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515.52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920万股。
    二、股权登记日、除权日(除息日)和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红利发放日)
    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23日
    除权除息日:2006年6月26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2006年6月27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6月30日
    三、分红派息、转增对象
    截止2006年6月2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其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转增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1股,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五、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前后,股份变动情况(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增减变动变动数(资本公积金转增) 变动后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9296000 15859200 95155200 46.5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1000000 18200000 109200000 53.44% 三、股份总数 170296000 34059200 204355200 100%
    六、实施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20435.52万股摊薄计算的2005年度每股收益为0.111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本公司证券法律部
    联系电话:0733-2837786
    传真:0733-2837888
    八、备查文件
    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