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05年4月7日上午九时以现场方式在时代新材工业园综合楼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2人,代表股份98,78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0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均为非流通股东,没有流通股东参加,出席会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16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8,78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二、审议通过了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8,78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三、审议通过了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63358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7.52%,弃权票 2448180股,反对票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8,78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本公司2004年度实现净利润2,365,208.28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法定公益金5%,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30,124,261.09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675,530.24元。
    鉴于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公司资金较为紧缺,且目前应收帐款较多,同意将剩余利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8,78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8,78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七、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8,78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八、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8,78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九、同意续聘湖南开元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8,78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部分董事的议案;
    (1)同意奚国华先生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8,78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2)同意朱守礼先生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8,78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3)同意宋亚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8,78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4)同意张振翔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8,78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部分监事的议案;
    (1)同意宋亚立先生辞去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8,78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2)同意谌德群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8,78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另:公司原职工监事冷志纯先生因退休原因、何芳女士因工作岗位变动原因分别申请辞去所担任的职工监事职务,经公司职代会认真讨论,同意选举陈娅玲女士、林早连先生担任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附:陈娅玲、林早连简历:
    陈娅玲,女,1961年5月出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工程师。1982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株洲轴承总厂职教科长、劳资科长、组织科长,湖南拓展轴承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株洲中诚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行政部长、质量部长、业务部长、铁路事业部执行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本公司空气弹簧事业部总经理。
    林早连,男,1951年4月出生,中专文化,中共党员。1969年参加工作,历任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干事,本公司生产部长、工会主席等职,现任本公司制造中心党支部书记。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陈金山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律师认为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议案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