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4年3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株洲时代新材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11人,因公出差未表决的董事2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同意杨宗国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二、经董事长提名,决定聘任熊锐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经总经理提名,决定聘任熊锐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二、三项决议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合法,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且上述高管人员学历、专业经历和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满足所聘任的岗位职责的需求,对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以及全面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有利。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3月12日
    附:熊锐华先生简历:
    熊锐华,男,1969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199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团委书记、审计部副部长、代部长等职,现任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审计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