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4年1月11日在株洲时代新材工业园综合楼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及授权代理7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宋亚立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认为: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决议,各项经营决策科学、合理,锐意开拓,真诚合作,为公司2003年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寻求公司未来更大的发展作了不懈的努力,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湖南开元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真实可靠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2002年12月4日公司获准发行3,500万股股票并上市,共募集资金22032.78万元,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招股说明书承诺投入项目基本一致。2003年8月,公司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中的弹性元件出口基地项目实施地点和机客货车用工程塑料制品产业化项目中的3748万元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已确定的组织框架与运作模式,便于公司整合资源和统一管理,可以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更好地维护股东权益,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4、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收购湖南株洲特种电磁线厂整体资产和控股子公司株洲时代工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租赁株洲市三为注塑有限公司全部经营性资产,用于实现相关多元化发展,期间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
    5、监事会认为在报告期内所进行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制订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无内幕交易行为发生。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