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3年8月28日上午8时在株洲华天大酒店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9人,授权董事4人,列席监事6人。会议由廖斌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用途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的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独立董事意见见附件1);
    三、审议通过了投资参股青岛四方客车修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建立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拓宽公司产品的销售领域,公司拟与青岛四方机车车辆厂、北京京铁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青岛铁路客车铝窗开发公司以及姜炯等五名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青岛四方客车修理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青岛市金岭工业园,总股本为3500万元,青岛四方机车车辆厂用设备及现金出资2330万元,占总股本的66.57%,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我公司现金出资600万元,占总股本的17.14%,为该公司第二大股东。
    四、审议通过了投资现代交通用空气弹簧产业化项目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聘任刘建勋先生为总经理助理的议案(简历见附件2);
    六、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章程修改的说明见附件3)
    七、审议通过了成立董事会执行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执行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上述实施细则的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九、审议通过了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上第二、四、六、七项议案尚需经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8月28日
    附件1: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有关决议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聘任高管人员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如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2003年8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参与讨论了《关于变更建立减振弹性元件出口基地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和《关于变更机客货车用工程塑料制品产业化项目的部分资金用于现代交通用空气弹簧产业化项目的议案》,我们认为,上述项目的变更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且,我们认为上述变更有利于公司降低投资成本、缩短建设周期,同时,公司分析市场变化后及时采取对策,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入到更具有发展前景的项目中,能够发挥更大的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募集资金变更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下次股东大会讨论。
    另外,公司三届二次董事会聘请了一名高管人员,我们认为该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合法,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且该高管人员学历、专业经历和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满足所聘任的岗位职责的需求,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有利。
    
独立董事签名:徐坚谭宪才曾德明李芾姚大跃    2002年8月28日
    附件2:刘建勋先生简历
    刘建勋,男,1972年8月出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95年毕业于湘潭大学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曾在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实习,1996年6月调入本公司从事产品开发工作,历任国内市场开发中心主任等职,现任本公司国际产品事业部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