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4月30日上午在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100号金三峡宏声度假村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人,代表股份108,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60,000,000股的67.50%;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福俊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份108,0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份108,0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份108,0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3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6,416,309.77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641,630.97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1,320,815.49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453,863.30元。加上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23,298,327.3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752,190.60元。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大量流动资金,本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股份108,0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股份108,0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0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确定并支付其报酬。
    同意股份108,0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董事会基金的议案》。
    同意设立公司董事会基金,董事会基金的提取以公司上年度实现利润总额的3%为控制额度,董事会基金用于奖励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员工,以及必要的专项支出,具体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同意股份108,0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同意选举魏静茹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同意股份108,0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同意选举范福珍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同意股份108,0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
    1、同意匡安格女士董事因退休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同意股份108,0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同意杨荣先生董事因工作变更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同意股份108,0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同意选举张仁蓉女士为公司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同意股份108,0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同意选举冉光珍女士为公司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同意股份108,0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监事的议案》。
    1、同意冉光珍女士因工作需要辞去监事职务。
    同意股份108,0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同意郭晓莉女士因工作需要辞去监事职务。
    同意股份108,0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同意杨晓琳女士因工作需要辞去监事职务。
    同意股份108,0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同意选举张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任期至本届监事会期满为止。
    同意股份108,0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驰律师事务所张忱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天驰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四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