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51.64%的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通知》(证监发[2006]38号)、《关于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通知》(证监发[2006]2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召开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日前向公司提交了《关于重新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函》的临时提案。要求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重新全面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第二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将增加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四项临时提案。(提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第二届十三次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4月25日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刊登于2006年3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增加上述提案内容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一)关于公司2005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200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聘请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关于公司200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关于公司2006年度投资计划安排的议案;
    (十)关于公司200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十一)关于公司监事调整的议案;
    (十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三)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四)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五)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