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收到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批复》(渝府[2005]263号),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