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04 年7 月1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第二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第十项“关于归还涪陵秋月门(大堤)变电站工程项目前期垫付资金的议案”中拟用募股资金归还该项目前期垫付的资金应为1600 万元,现将该议案中“拟用募股资金归还该项目前期垫付的1384.69 万元资金”更正为“拟用募股资金归还该项目前期垫付的1600 万元资金”。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 四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