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获悉,我公司第一大股东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我公司8474.21万股,占总股本的34.59%)因涉及宝钢集团财务公司与中国华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债务案件,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01年8月29日起查封冻结的其持有我公司5800万股国有法人股,由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2月25日解封,该股权交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处理。
    2003年2月2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由于国家开发银行诉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华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唐华纺织印染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一案,查封冻结上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解封的5800万股股权,期限半年,自2003年2月25日至2003年8月25日。
    同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由于国家开发银行诉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华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唐华纺织印染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一案,续封2001年9月3日起查封冻结的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我公司2674.21万股国有法人股,期限半年,自2003年2月25日至2003年8月25日。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