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由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协商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本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发布本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停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自2006年5月15日起停牌,直至公司董事会相关股权份置改革方案决议公告次日复牌。
    二、公司将在近期公告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