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获悉,我公司第一大股东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我公司8474.21万股,占总股本的34.59%)因涉及国家开发银行诉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续冻于2005年7月27日冻结的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我公司8474.21万股国有法人股,冻结期限自2006年1月19日至2006年7月19日。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