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拟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 会议召集人: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会议时间:2007年8月10日上午10:00
    (三) 地点: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齐普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金证卡尔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第二届董事会2007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参加会议人员:
    1、在2007年8月6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3、本公司依法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于2007年8月7日(上午9-11时,下午15-17时)向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以收信邮戳为准)。
    2、法人股东需持股票帐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个人股东需持股票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需持被代理人的股票帐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五、注意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322号文蔚大厦20---22楼
    邮政编码:518033
    联系人: 杨德仁 刘 瑛
    联系电话:(0755)82955524 传真:(0755)82955534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贵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特此确认。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票帐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