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7第三次会议于2007年6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过充分沟通,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应到会董事10人,实际参会董事10 人,同意上述担保事项的董事 10人,符合《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齐普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齐普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商业银行营业部签署的肆仟万银行承兑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深圳市齐普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结义 ;注册地点:深圳;注册资本:5000万元;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中国有色大厦13层1302号、1303号;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产品及配套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维修;信息咨询;楼宇智能化产品的技术开始及销售;电子产品、通讯、器材、机械设备的购销及其它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
    深圳市齐普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3%的股权;
    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深圳市齐普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21,327,294.39元,负债总额:151,180,776.26元,资产净额:70,146,518.13元,2006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66,266,471.17元,净利润:15,636,158.52元。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深圳市齐普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可以有效控制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而产生的风险。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7年6月5 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9750万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2、深圳市齐普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深圳市齐普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