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5月12日上午10时,在公司22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杜宣先生,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5 人,代表股份34,433,2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表决情况: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普通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05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同意34,433,261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并通过了《2005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4,433,261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审议并通过了《2005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4,433,261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审议并通过了《2005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4,433,261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审议并通过了《200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议案》
    同意34,433,261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34,433,261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特别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34,433,261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社会公众股股东(不包括持有境外上市流通股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所持表决权 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三)表决结果:以上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全部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彭文文律师出席了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2、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 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