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 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 年5 月14 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人共8人,代表股权40,001,800 股,占总股本的57.15%。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也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郭传余先生主持,与会股东对有关议案进行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0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0,001,800 票,占到会表决权100 %;反对0 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0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0,001,800 票,占到会表决权100 %;反对0 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03 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0,001,800 票,占到会表决权100%;反对0 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0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0,001,800 票,占到会表决权100 %;反对0 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0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拟以截止2004 年3 月31 日的总股本7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 元(含税),具体分配时间待定。
    (表决结果:同意40,001,800 票,占到会表决权100 %;反对0 票;弃权0票)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001,800 票,占到会表决权100 %;反对0 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001,800 票,占到会表决权100%;反对0 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续聘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4 年审计机构, 同意2004 年支付给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为15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40,001,800 票,占到会表决权100 %;反对0 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卫成华女士辞去监事长、监事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001,800 票,占到会表决权100 %;反对0 票;弃权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梁海雯女士担任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001,800 票,占到会表决权100 %;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鲍金桥律师担任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鲍金桥律师认为,国通管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