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三届一次会议于2006年11月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选举国通管业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一致选举梁海雯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该议案获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六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