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5年4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10位董事以传真的方式行使了表决权。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的议案》
    公司二届八次董事会通过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内容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实施的项目主要是为了促进公司产业优化升级、产品结构调整,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水平和研发力量,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保证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和长盛不衰。具体重点实施如下项目:
    1、年产1万吨燃气/给水管管件项目,投资估算为1.8亿元;
    2、年产2万吨大口径缠绕结构壁管材项目,投资估算为0.8亿元;
    3、年产3000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UHMWPE)管材,投资估算为0.4亿元。详细项目资料见可行性研究报告。
    本次会议将上述内容修改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实施的项目主要是为了促进公司产业优化升级、产品结构调整,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水平和研发力量,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保证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和长盛不衰。具体重点实施如下项目:
    1、年产1万吨燃气/给水管管件项目,投资估算为1.8亿元;;
    2、年产2万吨大口径缠绕结构壁管材项目,投资估算为0.8亿元。详细项目资料见可行性研究报告。
    并相应调整有关募集资金项目的各项内容。
    二、《关于延期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规范意见》规定:“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发出后,董事会不得再提出会议通知中未列出事项的新提案,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的前十五天公告。否则,会议召开日期应当顺延,保证至少有十五天的间隔期。”需要将2004年度股东大会日期等顺延:
    1、2004年度股东大会延期至2005年4月25日下午1点,股权登记日不变;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05年4月24日下午5点至2005年4月25日下午3点。
    3、会议登记日期
    A 2005年4月24日13:00-16:00,在本公司证券部登记。
    B 2004年4月25日股东大会召开当天在大会会场登记。
    议案(一)将提交2004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