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7年6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9名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详细内容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调整董事会三个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新的董事会三个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1、战略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郑有全
    委 员:胡 坚、王宏光、郑桂花、李俊玲
    2、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胡 坚
    委 员:郑有志、王宏光、刘丁榜、武俊安
    3、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俊玲
    委员:王宏光、胡 坚、陆振盈
    特此公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