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第二次监事会会议于2006年3月14日在公司科技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国芳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同,0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证券法》第68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做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一)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六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