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5年6月23日以专人送出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6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9名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巡检意见的整改报告》。
    特此公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巡检意见的整改报告
    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
    贵局于2005年3月14日至3月19日对我公司进行了现场巡回检查,针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2005年6月3日,贵局以豫证监发[2005]88号文下达了《整改通知书》,接《通知》后,公司十分重视,立即组织部分董事、高管人员以及相关部门人员对巡检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针对整改通知书提出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有关整改措施已经公司二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报告如下:
    一、 公司治理方面
    (一) "三会"记录不完整。
    整改措施:公司将在以后的工作中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同时,今后公司认真做好"三会"记录,尽量详细载明每位参会成员的发言要点及会议表决方式,避免记录过于简单、漏记会议事项的情况发生,尽量确保"三会"记录详细、完整。
    (二)证券事务代表缺位。
    整改措施:公司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设立一名证券事务代表,目前证券事务代表的遴选工作正在进行,并将提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候选人进行聘任。
    二、公司财务管理方面
    公司在主要原材料--人发的收购过程中,主要使用"其他货币资金"方式结算,由公司汇入异地业务员的原材料收购资金账户,2003年末余额为4700万元,2004年末余额为800万元,该账户年末余额较大。
    情况说明:2003年公司原材料收购是通过原材料部业务员到外地收购,公司以备用金的形式将原材料收购款项支付给每位业务员,通过"其它货币资金"核算。2004年4月开始,公司大部分原材料的采购是通过中间商购买的半成品,其款项直接支付给供应商,不通过"其它货币资金"核算,很少一部分原材料是通过业务员采购的人发,这部分款项是通过"其他货币资金"核算,所以2004年末余额相对2003年有所减少。
    整改措施:公司在今后的财务管理过程中,将进一步加强对业务员采购人发比例的控制,加强流动资金的合理占用和安全性管理,建立健全相关财务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有效防范公司财务风险。
    贵局对本公司的本次巡检,及时地指出了公司在法人治理、规范运作、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公司的健康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公司将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尽快落实整改报告中的各项措施,并以此次巡检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搞好公司规范运作,加强财务管理和有关内控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公司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报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