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04年7月17日上午9时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增补郑有志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2004年4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郑有志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预案》(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04年4月6日的《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2004年7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
    (二)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二)登记方式:股东可通过专人送达、信函及传真的方式将以上文件的复印件送达公司进行登记。
    (三)登记时间:2004年7月1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四)登记地点:河南省许昌市文峰南路288号公司证券部
    五、其它事项
    联系人:陆新尧、胡丽平
    联系电话:0374-5136699
    传真:0374-5136567
    邮编:461100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O四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所有提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委托期限: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日期:2004年月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二: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有志,男,47岁,高中学历。1981-1989年任小宫工艺厂副厂长;1990-1992年任许昌县发制品总厂副厂长;1993-1999年任河南瑞贝卡发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9-2001年3月任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2001年3月至2004年4月任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