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四年四月五日,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接到四川眉山金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八名股东(合并持有公司股份8,970,100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总股本171,880,000股的5.22%)联名提议的《临时提案申请》,要求在公司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关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及以前年度所形成利润的分配议案》的临时提案,提案内容如下:
    1、临时提案议题:
    关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及以前年度所形成利润的分配议案
    2、临时提案内容:
    根据2003年10月22日召开的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二OO三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五项“公司股票发行当年形成的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的内容,提议对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及以前年度所形成的未分配利润130,278,663.54元以公司2003年底的总股本111,880,000股为基数,按每股1.10元(含税)进行分配,余额7,210,663.54元滚存至2004年由新老股东共享。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相关规定,同意在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增加此项议案。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