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的审核和公示,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被由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八部委联合下达的农经发〔2004〕5号文认定为第三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之一。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O四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