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发放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45元;
    股权登记日:2005年7月14日;
    除息日:2005年7月1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7月21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05年6月18日经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5年6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二、 分配方案
    1、公司2004年度实现净利润15,160,158.16元,分别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10%提取法定公益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8,616,918.86元,扣除2004年度分配的2003年度的普通股股利9,000,000.0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1,664,087.94元。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04年末总股本9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500,000元,占本次可分配利润的7.30%,剩余利润57,164,087.94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5元,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045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股权登记日:2005年7月14日;
    除息日:2005年7月1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7月21日。
    四、分配对象
    截至2005年7月1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非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2、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并在上海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电话:010-83682722
    传真:010-63729771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星火路7号
    邮政编码:100070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04年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北方天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