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6年3月15日收到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京国资产权字[2006]27号),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