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5年3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成员10人,出席董事10人。本次会议于2005年3月1日以传真方式发出通知,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利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9000万元将于2005年3月10日到期。详情请查阅2004年9月11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2004-019号《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到期后,由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尚未完全投入,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将6750万元募集资金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6个月,自2005年3月11日至2005年9月10日。由此,预计将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170万元。因公司在银行有足够的授信额度,可以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柳州奶业注册资本的议案》
    2004年11月11日,公司收购了柳州市奶业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奶业”)90%的产权,包括公司2名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7名自然人收购了柳州奶业另外10%的产权。详情请查阅2004年11月13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2004-026号《关于收购柳州市奶业有限责任公司产权的公告》。
    鉴于收购前柳州奶业为国有独资企业,收购后需办理改制的工商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改制后的柳州三元天爱乳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议案》
    公司于2003年6月18日与北京三元嘉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公司以总计800万元的价格取得三元嘉铭开发之元嘉国际公寓第1号楼3层共计1,000平方米的商品房作为办公用房,有关款项公司已全部支付。详情请查阅公司招股说明书。
    由于客观原因,经公司董事会讨论一致同意:公司与三元嘉铭签署《购房终止协议》,终止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三元嘉铭于终止协议签署后5天之内以将已收到的购房款如数返还给公司。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