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二○○五年五月十二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前以书面通讯表决的形式进行,会议就《关于参股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征询各位董事意见,八位董事已经以书面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董事们审议了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参股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详情请见同日刊登的"关于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陈洪生董事长、徐惠兴副董事长、刘书田董事三位关联方董事在就本议案进行表决时依法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在会前提交了事前认可书。
    特此公告。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