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5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5月19日上午在香港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许立荣董事长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徐惠兴副董事长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周守华独立董事、杨赞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会议,书面委托谭劲松独立董事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徐惠兴副董事长主持,大会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远航运(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造8艘28,000载重吨多用途船的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与会董事同意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远航运(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投资主体,向山东省黄海造船有限公司投资建造8艘28,000载重吨多用途船,投资总额为25,600万美元,首艘船交船期为2009年8月,后每四个月交接一艘。上述投资所需资金由中远航运(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及银行融资解决。
    经测算,平均每艘船在30年经营期内可产生净利润5.15亿元,内含报酬率为11.72%。
    本议案尚需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