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7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
    三、关于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2007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五、关于续聘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 公司2006年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
    2、 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3、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完善了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忠于职守,秉公办事,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4、 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实际投资项目没有变更。
    5、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