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日,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德地税直属函(2006)28号转发德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国产化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的通知,公司大型氮肥装置国产化技术改造、甲胺生产装置等项目获批抵免企业所得税36,234,377.31元。
    公司接到德地税直属函(2006)29号转发德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批复》的通知,公司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获批免征企业所得税1,001,900元。
    特此公告,提请投资者注意。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七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