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一届六次监事会会议于2002年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OO二年半年度报告
    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三、关于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查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和山东华鲁恒升集团德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修订《供热协议》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修订后的《热电供应协议》,完全是从公司的利益出发;同时其协议条款公平、公正、合理。
    五、关于公司和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解除《甲醇、CO供应的协议》及《甲醇、CO供应协议之补充协议》议案
    公司收购集团公司DMF和甲醛生产线后,其相关协议已经没有必要存续。
    六、关于公司和德州大华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服务协议》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此协议的签订可以更好的体现公司专业化生产,公司可以充分利用大华公司的专业技能优势、人才优势、经验优势等,有效的降低公司成本;同时协议条款公平、公正、合理。
    七、关于《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及激励制度》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及激励制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可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决策管理层的工作积极性。
    八、关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计划是根据公司项目进度和公司资金计划制定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监督项目进展和资金其使用情况,充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
    九、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议案
    十、同意董事会关于2002年9月20日召开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二、四、五、六、七项议案的提议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二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