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在山东德州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春涛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0,5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0,500,000股的64.07%。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中,非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6名,代表股份160,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50,500,000股的64.07%。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以特别决议逐条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60,50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60,50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60,50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股东大会表决时,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华鲁国际商务中心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持有的158,550,000股不计入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总有效表决股份1,950,000股,同意1,95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热力供应协议的议案》。
    股东大会表决时,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华鲁国际商务中心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持有的158,550,000股不计入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总有效表决股份1,950,000股,同意1,95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马哲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