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五次监事会会议于2004 年3月10 日在济南召开,应到监事3 人,实到监事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3 年度财务决算》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3 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章程〉的修正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年薪及激励制度〉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公司2004 年度财务预算》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0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1、本公司2003 年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
    2、公司2003 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3、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完善了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忠于职守,秉公办事,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4、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实际投资项目没有变更。
    5、公司收购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6、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O 四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