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7年6月28日以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已于2007年6月18日以书面形式下发,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稿)。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