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五次监事会议于2003年8月28日至9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6名,实际表决监事6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2000年11月16日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项目"中药现代化技改项目"即公司出资4100万元,拟与云南腾冲制药厂以资本联合的方式进行中药现代化建设,变更为支付收购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65%的股权价款。
    监事会认为新项目更有利于公司形成一个以天然药物为主体,涵盖中药、化学药和医药流通产业的完整医药产业群格局;本次收购有利于公司利用云南丰富的天然资源将使OTC中成药成为公司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能力。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及公司控股公司昆明制药药品销售有限公司分别与云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昆明中药厂职工持股会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书》、《股权托管协议书》的议案
    收购价款转让价格以2003年7月31日为基准日,按经评估确认后的标的公司净资产的1:1.5价格确定,是综合考虑昆明中药的资产状况、盈利能力、销售网络、品牌和管理水平等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没有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同意本次收购行为。
    特此公告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