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9日通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12月9日上午九时在公司小礼堂召开。大会由董事长李南高先生主持。出席股东和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总数51641790股,占公司有表决股份总数的52.60%,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关于《收购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公司以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2002年8月31日为基准日,综合考虑英特药业的销售网络、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品牌优势和管理水平等因素,参照确定英特药业全部股权价格为人民币18670万元。公司受让英特药业公司49%的股权,受让价格为英特药业全部股权价格的49%,即9148.3万元。
    本次收购涉及事项较多,为保障该工作顺利高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购买事项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聘请有关中介机构、签署有关协议及法律文书、办理股权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同意股数516417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三、公证或者律师见证情况
    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郭靖宇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律师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如下: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