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已向我们提交了收购英特药业资产事宜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英特集团企业法人执照、资产评估报告书、审计报告、《英特药业股权转让协议书》。我们仔细审阅了上述材料并就有关情况进行了询问。现就本次资产收购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资产收购是建立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表决程序合法,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2、本次收购资产业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和审计,并经双方协商,经评估值为基准确定收购价格,我们认为价格是合理的,交易是公平、公正、公开。
    3、本次收购后,能够应用英特药业现有的华东市场的营销网络,增加本公司主流产品的销售,以及增强本公司在华东区域的竞争力;并借鉴英特药业较好的营销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管理水平的提升。
    4、同意本次收购行为。
    
独立董事:李惠庭    独立董事:杨苍
    日期:200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