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 现将昆明制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昆明康普莱特制药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康普莱特”)部分股权转让给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鹤 药业”)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持有子公司康普莱特75%的股权,2002年元月8 日本公司二届十五次 董事会通过决议,将持有的子公司康普莱特38%的股权转让给双鹤药业。
    二、日前本公司与双鹤药业经过友好协商, 就康普莱特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 协议:
    1、以康普莱特2001年12月31日的资产评估值为依据,双鹤药业以人民币668 万 元受让本公司转让所持康普莱特38%的股权。
    2、双鹤药业将于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指定的银行帐号支付上述 668万元全部转让价款。
    3、完成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时,康普莱特更名为“昆明康普莱特双鹤药业有限 公司” 简称:康普莱特双鹤 ,该公司仍为中外合资公司。
    三、本次转让完成后,昆明康普莱特双鹤药业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38%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7%
瑞士康普莱特有限公司 25%
合计 100%
    特此公告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3月22日